查看: 1891|回复: 17

第一阶段参赛规则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8-2 02: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第一阶段规则
  一、时间08.02-08.19
  二、报名
  1、请点此注册马甲。要求:名字不得不得与笔名相近,不得使用近期用过的网名,不得使用敏感字符。
  2、注册后请在本版发表近作(三首以内)参赛,按下列规则发贴后即视为有效报名:
  1)近作须本站首发,在任何媒体包括网络上发表过的作品,不得作为参赛作品。
  2)自由命题,行数不限,但作品内容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与本站版规。
  3)主题分类请选择【报名】
  4)作品格式规范,文字左对齐,节与节空行,文尾标注创作时间
  5)若有配图,须与作品相关,且大小控制1M之内,长宽控制在600*400之内,不得配乐。
  6)请一贴发表全部参赛作品,以便评选。组诗视为多首,不超过5节,可节选。

  三、海选规则:
  1)海选与报名同步进行,六个评委团队的评委依据已发布的参赛贴可邀请自己中意的作者加入团队,限选6人
  2)每队两名评委为一致行动人,任一方给出50字以上点评明确发出邀请,即视为邀请作者加入自己的团队,在参赛作者未表态接受邀请前,允许多队邀请。形成多队邀请时,进入作者选择权利。允许并鼓励评委献诗抢人,题材不限。
  3)选手可以随时表态接受邀请。也可以等到最后期限,即:8月19日
  4)在未收到接受邀请前,团队最多向六人发出邀请,以免超员。团队在邀请发出两日后,如作者未表态,评委可撤回邀请,再觅他人。
  5)无论晋级与否,诗友可在【自由广场】以“展外诗展”为分类自由诗舞,展现自己,获得二次入团机会——18与19两日,评委可在此版选人组团。为保证报名选手获得首选权利,未在规则时间内作出的选择无效。
  6)团队除评委外,最低限员为4人,低于4人视为组团失败,评委失去带队资格,转为一般评论员。
  7)作者决定接受某队邀请,必须有不低于50字的个人诗观说明,或简要说明对诗歌的理解与认知,否则,视为放弃入团机会。

  四、20日发布团队名单,进入第二阶段
  本规则解释权归主办方组委。

  大诗界中国好诗歌2016邀请赛组委

  2016.8.2




附1:第一阶段条款解释与补充


随着活动的深入展开,一些新问题也暴露出来,经8.12组委会议讨论,特补充以下参赛规则:
  一、关于马甲:
  1、马甲即本人未使用过的网名,以马甲参赛,意在使参与者与评委放下身段,唯诗是评,唯诗是选,避免印象分。
  2、在赛事结束前,不得在贴中自暴身份。一旦裸奔该马甲即被取消再次晋级评选资格。
  3、第一阶段中,裸奔后可注册新用户,再次投入比赛。
  4、第一阶段允许一人最多两个马甲同时参赛,但一旦晋级成功,必须在发出接受邀请前,说明另一马甲存在,以避免一人进入多队或同队两人为同一人。声明后原贴不移动不删除,由版主作【报名撤销】标记。
5、组委与评委可以注册马甲互动,但不得参赛晋级

二、关于作品:
  1、再次强调参赛作品应为在本站首发。如查证非本站首发,即取消参赛资格。各阶段晋级也随之取消。
  2、标注创作日期应是创作过程中应提倡的一个习惯,也是宣示与判断是否近作的一个标准,请各位重视。
  三、关于助团:
  1、欢迎并鼓励任何朋友及组、评委邀友参赛,但禁止评委引导被邀人向自己泄漏马甲身份,好诗歌,唯诗是选,请铭记。一经证实评委与诗友互通马甲信息,即取消晋级资格
  2、允许作者直奔某个团队而来(报名参赛),若此,(1)请在主题贴前标记【报名-申请*队】,(2)请直接附50字以上诗观。其他团队可抢,但请考虑被拒可能性大,影响自己组队(每团限邀6人,在未得到回复前两日,不得撤消邀请,超限邀请可能出现超过6人的情况)
  四、启用【自由广场】同级版块

  诗友可边参加比赛,边在自由广场自由互动,可以用马甲,也可以用真身发贴回帖,但注意防止裸奔。

            2018.8.12




附2:版面管理要求

  一、编号
  帖子按发贴时间顺序由组委成员与各级管理员编号。
  编号条件是:报名人与作品符合上述规则。给予编号即代表认可报名及作品合规。

  二、高亮
  设置高亮条件是:已给予编号
  1、作品获得编号当日,设红色高亮、一天,以示支持最新发表。
  2、有评委发出邀请转为粉色加粗。标【已有邀请】
  3、作者接受邀请,将【已有邀请】改为【成功晋级】。设金底红字,以示金榜题名。

  三、版面
  
遇有以下情况可以无条件删贴,有条件封IP:
  1、贴中出现人身攻击,谩骂等严重违规行为,对当事人封IP,禁言,删贴。
  2、其它严重违反本站发贴规定的行为。
  3、对是以真身发布参赛贴的,帖子转【场外诗群】互动,并回贴讲解规则。
  4、帖子格式不合规定的,版主有权限进行编辑修改,但不能修改文字内容,只允许修改格式。
  5、对其它不合规则的,各级管理员应做出提醒。

           组委会 2016.8.5
发表于 2016-8-2 17:21:36 | 显示全部楼层

欢迎小七!!
发表于 2016-8-2 17:21:49 | 显示全部楼层

问好妹子!

点评

好兄长!不觉得就从花甲一起翻爬滚打成古稀了啊!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8-2 17:58
发表于 2016-8-2 17:58:18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兄长!不觉得就从花甲一起翻爬滚打成古稀了啊!

点评

才夕阳——还要相约黄昏后呢!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8-2 18:21
发表于 2016-8-2 17:59:25 | 显示全部楼层

欢迎新朋友(马甲)。握握!
发表于 2016-8-2 18:21:06 | 显示全部楼层
蜀道人生 发表于 2016-8-2 17:58
好兄长!不觉得就从花甲一起翻爬滚打成古稀了啊!

才夕阳——还要相约黄昏后呢!

点评

呵呵,已经日落西山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8-2 18:26
发表于 2016-8-2 18:26:13 | 显示全部楼层
山城子 发表于 2016-8-2 18:21
才夕阳——还要相约黄昏后呢!

呵呵,已经日落西山了。

点评

正是灿烂之时光!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8-2 19:39
发表于 2016-8-2 19:39:16 | 显示全部楼层
蜀道人生 发表于 2016-8-2 18:26
呵呵,已经日落西山了。

正是灿烂之时光!
发表于 2016-8-3 09:15:27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我是新人旧知,也需要马甲呗?
发表于 2016-8-4 14:56: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阿芥,看不清楚耶!难道雨老眼昏花?
发表于 2016-8-5 10:03:2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阶段:报名海选  08.02-08.19

时间安排上是不是紧张了些

点评

收到,我再与组委商量一下。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8-6 16:27
 楼主| 发表于 2016-8-6 16:27: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阿政 发表于 2016-8-5 10:03
第一阶段:报名海选  08.02-08.19

时间安排上是不是紧张了些

收到,我再与组委商量一下。
 楼主| 发表于 2016-8-8 22:39:30 | 显示全部楼层
新发布版面管理要求,请各管理员认真执行。
发表于 2016-8-12 11:53:27 | 显示全部楼层
马甲如何注册?!

点评

也就是说用一个不常用网名发帖。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8-12 12:35
 楼主| 发表于 2016-8-12 12:35:0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流思湍 发表于 2016-8-12 11:53
马甲如何注册?!

也就是说用一个不常用网名发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